《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并征集听证代表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绵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等相关立法要求,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近期召开《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及公开征集听证代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3年3月中旬,地点待定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的意见或者建议。
(《条例(草案)》全文见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 nyncj.my.gov.cn/tzgg/43855065.html)
三、听证代表征集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及确定
(一)本次听证会拟征集听证代表20名,由市民代表、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等组成。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推荐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如果公开征集不能满足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数量要求,将采用电话、信函等方式定向征集听证代表。
(二)旁听代表的确定。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代表由市农业农村局在报名的市民中遴选后产生。
五、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4日17:00时。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报名的类别,需分别填写《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或者《立法听证会旁听代表报名表》(见附件)。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玉泉南街6号(园艺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B区)4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16-2372232。
七、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代表或旁听代表资格。
(二)听证代表、旁听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相关情况。对《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1. 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
2. 立法听证会旁听代表报名表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1
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
附件2
立法听证会旁听代表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tzgg/43865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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