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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三亚市野生稻区域测绘项目单位的公告_通知公告_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09 来源: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

  三亚市野生稻区域测绘项目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拟对野生稻区域进行测绘,决定采取遴选第三方的方式,现就对公开遴选测绘项目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亚市野生稻测绘项目

  

二、服务内容

  测绘面积初定为300亩,形成文本及图纸,并作出详细的解释和补充。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3月10日-2024年3月20日

  

  四、项目资金

  30000元(叁万元整),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价单位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与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发布采购文件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的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3.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团队/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以来年任意一个月纳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者构成关联企业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采购终止:(1)递交报价文件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不含无效报价)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3)因出现重大变故,需调整或取消采购任务的。(二)比选材料要求必须提交材料:上述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交资格与资质要求材料、方案、报价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3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5日2、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号楼

  

  

七、采购联系方式采购人: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898-8827611815308921723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sanya.gov.cn/nyjsite/tzgg/202403/400cf016dd5d4f9c8266a929f808d7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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