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开展《长江保护法》三周年宣传活动
202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南通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会同崇川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法韵长江美 绿泽江海地”——《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学生、老师、社区群众、志愿者等百余人齐聚长江边,共见一江碧水展新颜。
在活动现场长航公安警备码头,渔民变迁图片展通过一幅幅静默的照片诉说着渔民生活变迁历程。
长航公安干警通过以案释法和禁用渔具展示,给学生、群众带来了一场法律知识科普的“码头课堂”,警示教育群众提高护江意识,同时为执法司法人员进一步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与指导。
市司法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领导联合启动“法韵长江美 绿泽江海地”——《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暨沿江网格大支部生态护江共建活动。
活动现场,举行了“沿江网格大支部护江联建”流动工作站成立揭牌仪式,表彰了一批包括退捕渔民、江边义警、银发护江师等在内的“法治护江之星”。
崇川区法治宣讲青骑兵作了法治护江微宣讲。来自天生港小学的长江渔娃用嘹亮的声音唱响新时代法治护江之歌。
部分群众、护江志愿者登船感受长江经济带南通段专属网格的崭新风貌,并将5万余尾鱼苗放流至母亲河怀抱,为长江生态修复、永葆生机注入新的生命和活力,通过实景课堂见证江海生态向好,坚定法治护江勇毅前行的理想信念。
近年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通过渔船“退捕交证”、渔民“洗脚上岸”、渔网“打包收置”,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农业农村局已连续3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累计放流鱼苗近500万尾,其中长江珍稀水生生物中华鲟200尾、胭脂鱼4万尾。长江南通段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生物完整性指数较禁渔前提升了两个等级,特别是多年不见的“江豚跃水面”的壮观场面频频跃入人们眼帘,成为长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的有力印证。南通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连续三年获评江苏省长江禁捕退捕考核优秀等次,并先后受到农业农村部表扬、江苏省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表彰,涉渔“三无”船筏动态清零等有关做法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全省推广。长江禁捕法治创新实践先后获评2021年度全市优秀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2021年市级机关融合党建示范书记项目、2022年度“长江大保护”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入选第一届“法惠民安·治在江海”项目优秀工程项目。(撰稿人:施百灵)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dt/content/1f9ee34f-6238-49a8-b904-1d32ef440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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