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开展“农资打假”市场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买到放心的农资,依照盟行署下发关于涉种案件协作处理机制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部门之间的案件联合执法机制。3月5日,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对客运站附近的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检查。
此次共检查9家经营门店,未发现门店经营存在违法问题。检查组要求种子经营者必须做好台账备案记录确保可溯源性,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杜绝制售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要求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中列明的禁用农药条例,限用农药则必须严格按规定定点经营。同时对药材种子发芽率等种子质量问题进行了探讨。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积极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强化执法,深入检查农资市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持续保障农资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资市场的规范秩序,保障春耕期间的用种、用肥、用药安全让农牧民朋友买上放心农资。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qxdt84/589074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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