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资打假治理 助力全市春耕生产
春耕在即,为保障全市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池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始终坚持把农资打假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在抓好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深化宣传教育三个方面持续发力,全力保障春耕生产。
狠抓监管执法,严查假冒伪劣农资。在全市部署开展农资“忽悠团”监管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资“忽悠团”违法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县交界区的农资门店、农资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对象,紧盯种子、农药、肥料等春耕急需品种,从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对发现的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共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79次,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19家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3起。
突出宣传教育,提升打假维权能力。3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在东至县张溪镇举办了池州市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启动仪式暨“3·15”宣传活动。实行执法普法同步,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播放短视频等方式,为群众现场讲解农资“忽悠团”骗术套路,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以及打假维权知识,进一步提升农民防范意识、打假维权能力。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在督促农资生产者、经营者落实各项农资生产经营制度同时,发放农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下一步,执法支队将持续深化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加大农资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确保农民用上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
原文链接:http://nyncj.chizhou.gov.cn/News/show/69144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