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种业振兴行动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种业振兴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26号)要求,省财政厅在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种业振兴行动项目资金中,安排140万元给我市,用于支持我市开展广东省地方畜禽中山沙栏鸡、中山麻鸭和石岐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以及中山市白石猪场有限公司开展种畜禽登记、性能测定和基因组测定工作。我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
公示期:2024年3月11日-17日
联系电话:88221361
附件: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种业振兴行动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种业振兴行动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nync/xczx/content/post_2382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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