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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菜篮子”满意度调查及重点“菜篮子”产品产销形势分析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4-03-16 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江财采购〔2018〕10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以自行采购方式对“江门市‘菜篮子’满意度调查及重点‘菜篮子’产品产销形势分析项目”实施采购。欢迎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下称“供应商”),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 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菜篮子”满意度调查及重点“菜篮子”产品产销形势分析项目。

  1.2 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万元)。

  1.3 用途:开展江门市“菜篮子”满意度调查及重点“菜篮子”产品产销形势分析。

  1.4 数量:项目服务1项,该项目原则上需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1.5 简要技术要求:

  1.5.1 对江门市各县(市、区)的市民就产品供应、市场流通、质量安全、调控保障等方面开展工作满意度调查。通过网络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市民满意度问卷调查,采集样本数不少于2000个,覆盖各县(市、区)不同年龄、收入、学历、职业等具有代表性的市民群体,形成一套论据充分、代表性强、包含工作建议的2024年江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市民满意度调查报告。

  1.5.2 对江门市蔬菜、生猪、家禽、蛋、水产品、水果、茶叶等重点“菜篮子”产品开展信息收集和分析,编制发布2024年12期江门市月度产销形势分析报告和1期江门市年度产销形势分析报告。

  1.6 投标:密封投标,一正本,四副本,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3。

  2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得转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2.3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项目公示时间、网址

  3.1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3.2 公示网址: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频道。

  4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0日17:30(实际收到投标文件时间)。

  5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5.2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5.3 联系人:刘小姐

  5.4 联系电话:3887641

  6技术要求

  见附件1

  7评审方案

  见附件2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

  

   相关稿件: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tzgg/content/post_3050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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