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2024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南通市2024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日
南通市2024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农业强市建设,勇当农业强省建设先行军,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强基扩能、提质引领作用,持续增强重大项目战略支撑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突出精深加工、新模式新业态、高技术等3个主攻方向,实施稳产保供、科技自强、数字农业、绿色发展、产业融合、乡村建设等6大工程,各县(市、区)打造4个省级示范项目、1-2个省级“加、新、高”示范项目,全市高质量建设150个重大项目,带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新增投资150亿元。
二、主要任务
1、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各地要立足我市“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农业强市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和资源禀赋条件,找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2、争取将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各地要积极对接当地发改部门,积极报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并争取入库,纳入2024年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在年度考核予以加分倾斜。
3、推进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以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引领示范行动为契机,实施设施农业重大项目,发挥规模效益。突出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推进我市“7+2”产业联盟在产业规划、技术引领、资源融合、品牌打造、市场拓展等方面提档升级,促进产品向产业转变,产业向产业链转变,延长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
4、强化平台载体建设。结合已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农业园区,充分用好园区平台,积极争取和用好园区土地指标,抓好园区产业规划,完善园区公共服务设施,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把园区打造成为农业招商“主平台”、重大项目建设“主阵地”。
5、增强招商引资力度。一方面,组织外地招商。市级层面全年组织外出招商2次,各地要配强配优招商力量,全面掀起招商攻势,结合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农洽会、农业节庆、“苏韵乡情”等活动开展招商推介,以展招商、以会招商、线上招商,同时发动乡镇同步开展外出招引。另一方面,挖掘本土资源。以企招商、以商招商,进一步培育强大本地农业企业。注重产业链配套招商,做好延链、补链、壮链、强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招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能力,主动统筹乡镇(街道)、各类园区和相关涉农部门农业招商工作,加大协同力度,引进成长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地方国资平台谋划实施农业农村项目,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建设。
6、建强重大项目储备库。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储备,充分使用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和政策性金融工具,大力加强项目包装储备,建立健全动态调整的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快形成“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招引储备一批”良性循环机制。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常态化储备项目不低于20个。
7、建立支持政策清单。要加大中央、省、市、县涉农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因地制宜整合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出台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财政、土地、金融等专门支持政策,建立支持政策清单并公开,增强社会资本投资信心,调动各类主体投资积极性。
8、优化服务能力提升。结合我市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打造“万事好通”服务品牌,以务实高效为核心推进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挂钩联系服务机制,实行服务内容清单化管理,确保年度服务推进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实施、早见效,力争上半年开工率超70%,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三季度开工率100%,投资进度超80%,努力推动项目早日达产见效。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杜绝“双高”、违规占用耕地等项目入库。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一个重点项目、一名挂钩领导、一个部门对接、一套班子服务、一套推进方案”的“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各县(市、区)要在建立健全统筹调度和建立专班制度,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强化专班工作统筹职能,配备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发挥各行业条线专业优势。
2、加强项目督查走访。严格落实挂钩联系和专班服务制度,每月必须走访在建重大项目一次,全面摸排企业诉求,切实解决企业难题,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用工、环评、融资等关键要素保障,协调举行政银、政保对接活动,帮助解决融资信贷及保险保障,不断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组织实施。
3、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金融支农16条”和南通市“支持乡村振兴25条”,引导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符合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重大项目,各地可统筹相关资金予以支持;各级财政支农资金优先安排支持入库项目,未入库储备的原则上不予立项;入库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贴。推动金融机构创设优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专属信贷产品,加强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持续推进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和抵押贷款、数字人民币信贷、整村授信、在建项目授信等业务。
4、加强考核评价。以“实干、实招、实效”为导向,项目入库前,开展现场核查,手续完备、投资主体明确、确以开工建设的项目,准予录入系统,列入管理与考核,从严把好项目入库关。市级层面每季度召开现场推进会或点评会,推进项目按序时进度建设。利用“江苏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管理系统”,开展月度调度。不定期开展项目核查、推磨式检查等,组织推荐评选省级示范项目,年度重大项目实施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wj/content/f6532bb7-6bc4-4a28-a4eb-e7a81d613c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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