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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邮举办

时间:2024-03-17 来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3月15日上午,2024年扬州市“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高邮经济开发区举办,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佴军,高邮市委副书记郑志明,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管处处长杨力,高邮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黄晓帅,高邮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李贵军,高邮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凌高玉、分管负责人钟晓强及相关科室人员,高邮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负责人、农业农村局局长、农机条线负责人、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家庭农场)代表,高邮经济开发区所有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主、种田大户参加活动。

  

  高邮市委副书记郑志明作活动致辞,要求市、镇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各乡镇(园区)要以“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深入基层,贴近广大农机用户,营造农业机械化重质量、重创新、重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主、种粮大户加强新知识学习,积极运用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不断实现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佴军发表讲话,强调农机装备水平和质量提升是做好农业生产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物质装备和技术保障。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尤其是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抓早抓细抓实,一是做好春耕备耕机具检修保养,二是开展农机新装备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三是营造农民放心的农机消费环境。同时大力宣传农机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农机投诉维权及农机识假辨假知识,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法治意识、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

  

  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凌高玉作“农机3•15”活动倡议,倡议全市各相关农机企业、服务组织,广大农机用户,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提升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为助力春耕生产,促进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贡献机械化力量。

  

  高邮市农机经销商代表、农机大户代表、种田大户代表分别作承诺发言,与会人员观摩现场各类展示农机具。(高邮市农业农村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qxdt/202403/ea12819d383545b6b895705ce38486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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