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协同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放标志牌
为提升农牧民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自2021年以来,我盟积极组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13日,兴安盟农牧局协同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前往乌兰浩特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乌兰村发放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工作人员为乌兰村葛和平、康尔东、胡广忠等3户“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了授牌、挂牌。
在示范户家中,工作人员向示范户颁发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同时告知示范户,悬挂标志牌既是农村法治建设的一项工作,更是一份荣誉担当,希望示范户能够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引导家人和附近村民群众多学法律知识,带动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也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新常态。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农村学法用法水平,切实提高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传播力、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59/5901849/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