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检测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024年300批次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进行检验,现诚邀符合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检测样品数量:共检测样品300个批次。
(二)控制价格:18万元。
(三)检测项目: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采样、制样和送样工作,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甲胺磷、特丁硫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克百威(包括 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毒死蜱、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三唑磷、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乐果、治螟磷、内吸磷、三氯杀螨醇、杀扑磷、久效磷、丙溴磷、灭蝇胺,倍硫磷、杀螟硫磷、苯醚甲环唑、噻虫嗪、噻虫胺、吡唑醚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抑霉唑、咪鲜胺等农药,韭菜、番茄、辣椒、葡萄等样品加测腐霉利。
(四)检测及判定原则
监督抽查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检测机构应自收到样品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五)检测结果报送要求
检出不合格样品的,承担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在检验结果确定
后24小时内通知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检测结果合格的,检测机构需提供检测报告给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报名资质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或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且在有效期内。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
(二)报名地点: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
(三)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河池市直属机关办公区4楼市农业农村局479室。
(四)联系人:韦福德,联系电话:18177880152。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如有意参与本次遴选,请于2024年3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含报价表、有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密封送达或邮寄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办公室,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落款加盖公司公章。密封件外请注明“2024年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检测报名资料”,密封条上加盖公司公章。
六、承接检测服务机构的确定
根据报名情况,我局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所有报名的检测机构材料进行评审,重点根据报价情况和检测机构资质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集体讨论确定承接检测机构,对未获得该项目的报名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成交公告只在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发布。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8168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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