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山市水产病害测报点遴选工作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开展水产病害测报工作,落实国家病害测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市、镇两级病害监测体系,充分发挥镇街水产病害的监测作用,我市拟于2024年建立10个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现将病害测报点遴选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中山市辖区内的水产相关企业,包括水产养殖企业、水产苗种场、水产技术服务企业、兽(渔)药店等。
(二)人员要求:企业具有水产及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持证的检测员1名及以上。
(三)测报面积:测报点所在地的鱼塘面积或技术服务面积400亩以上(含400亩)。
二、工作要求
测报点具体工作如下:
(一)日常监测工作
各测报点经我所组织培训后,根据工作安排,在划定的病害监测区域内进行日常的监测工作,自行安排抽样并做病害检测,测报点根据检测的结果,结合实际的病害发生情况,登录“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znyj.nftec.agri.cn/homepage/index)”进行信息报送。
(二)病样收集及病情报送工作
1.各测报点须每个月将病害监测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报送我所。
2.各测报点在日常采样过程中如发现有较为严重的水产病害时,务必收集好病样并及时通知我所,我所相关人员需到现场采集后并在实验室开展进一步的检测及分析。
三、项目实施时间:自签订建点协议日期起一年内。
四、认定方式:由市农检所组织专家进行测报点的现场评审认定,遴选出10个水产病害测报点。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一式壹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市农检所。
申报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中山市水产病害测报点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苗种生产企业提供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测报点鱼塘承包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协议),服务对象的鱼塘承包合同等复印件;
4、申报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
5、其他申报该项目优势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申报材料递交
联系人:梁富 联系电话:0760-89969125
递交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步云路8号之四①号楼一楼101室检疫股
附件:1.中山市水产病害测报点申报表
2.2024年水产病害测报点评选打分表
附件下载: 1:中山市水产病害测报点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2:2024年水产病害测报点评选打分表.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87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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