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农综〔2024〕3号
三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
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26号)精神,结合三亚实际,制定《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
改造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实施一批‘小而美’民生项目,积极推进数字、绿色、创新、健康、文旅、减贫等领域合作”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9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26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2025年海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332号)精神,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2019年至2024年6月期间在建、新建或改扩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补贴奖励,改造完善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提高畜禽规模养殖装备配套率,形成良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作用。确保2024年度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
三、资金来源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26号)精神,下达原三亚市畜牧兽医局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0万元,资金用完为止。
四、内容条件
重点补贴规模养殖场饮水、清粪、环境控制、臭氧处理、污水处理、有机肥生产处理、废弃物处理设备、厌氧发酵或密闭式贮存以及堆(沤)肥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雨污分流和固液分离设施、储粪池(棚)、经防渗漏处理的污水储存池,沼液、沼渣配套消纳的输送管道等配套设施、设备等。同时,补贴规模养殖场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为三亚市辖区内的规模养殖专业户或在三亚市登记注册经营的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
2.养殖场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按规定开展环评备案或报告,注册并正常使用牧运通信息系统。
3.养殖场的设计存栏猪当量不少于1000头的规模(其他畜禽品种按照猪当量换算)。
4.养殖地址用地等相关手续完备,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且土地可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
5.申请补贴的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未享受过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补贴。
6.补贴主体为养猪场的,还应配备沼液运输车和畜禽粪便干湿分离机;补贴主体为禽类养殖场的,还应配备高温好氧发酵设备(可纳入本次项目补贴内容)。
五、补贴标准
企业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条件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以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单位评估结果为依据,按评估项目资金总额的5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封顶50万元。
六、申报程序
(一)各区(管委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推荐1-2家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各养殖场填写《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报各区(管委会)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审核,各区(管委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符合条件规模养殖场的申报工作。申报补贴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名录。(二)各区(管委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在《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上做出审批意见后报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批意见。
(四)各畜禽养殖场根据审批情况加快项目建设,原则上应于2024年6月完成建设并报请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项目评估结算。
(五)由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对养殖场申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七、进度安排
原则上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八、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区(管委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养殖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因地制宜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宣传,营造良好项目实施氛围。
(三)做好总结,及时汇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做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分析,按时汇报资金使用进度和工作进度,及时发现不足,推广先进经验。
附件:三亚市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申请审批表
原文链接:http://ny.sanya.gov.cn/nyjsite/tzgg/202403/fec1b35e44db4308bca42383e4362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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