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4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防范,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指出,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出游活动增多,各类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燃放鞭炮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加之清明节期间全市降雨较少,大风天气增多,火灾风险较大。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本地区清明期间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分析研究,精准制定防范措施,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六查一打”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强化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工作督促。
《通知》强调,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特别向本系统内各单位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发送安全生产和火灾风险提示警示函,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要配合各级消防部门,针对“三合一”“九小”场所、居民楼院、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乱点”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示祭祀安全,组织清理可燃物,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要广泛开展针对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农村大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广泛发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提示和大风天气及野外安全生产和用火警示,倡导文明祭扫。
《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消防应急演练,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强化消防常识培训和实战演练,教育干部职工做到离开房间要关闭电源、关闭门窗、关闭天然气,逐一检查办公区域、家属楼院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靠。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规定,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原文链接:http://nyncj.shangqiu.gov.cn/dt/sjdt/content_23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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