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强监管 严要求 规范处理动物诊疗废弃物
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严格监管动物诊疗废弃物处置,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15号)。通知强调,一是规范病死动物和动物病理组织处置,二是规范诊疗废弃物处置,三是规范诊疗废水排放。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积极推广应用“南通市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平台”,规范处置动物诊疗废弃物,杜绝因动物诊疗废弃物引发的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3月19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召开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培训会议,部署我县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工作。首先,由如东恒祥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冒杨俊组织学习动物诊疗医疗废弃物处置相关知识,从相关法律依据、动物诊疗医废处置流程、“南通市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平台”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接着,由牧政执法中队中队长王丽华组织学习动物诊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部署动物诊疗管理工作,一是明确2024年我县70%以上动物诊疗机构要达到“四化”目标,二是要求各动物诊疗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4号》关于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和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的规定,三是严肃指出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并要求各单位自主对照,认真整改落实;最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锡全对我县动物诊疗行业管理提要求,一是诊疗机构建设要规范,二是动物诊疗活动开展要规范,三是动物诊疗废弃物处置要规范。
今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充分利用好江苏省智慧畜牧综合管理系统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模块开展监管工作,努力完成我县动物诊疗机构“四化”创建目标任务。(撰稿人:王丽华)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xsqdt/content/83ca7a6b-f1ee-4a0f-896d-3d340ef5ca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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