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召开农村合作经济与农村改革工作会议
4月2日,锦州市召开农村合作经济与农村改革工作会议。会议解读了当前重点工作内容和要求,并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负责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执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纠纷仲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心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县(市)区要立足新职能,对标新任务,认真研究谋划,主动担当作为,着力破解工作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不遗余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实现工作新突破。2024年,要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推动家庭农场实力增强;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探索“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经纪人+农户”等路径并形成典型,通过典型引领、项目牵动,增加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激活乡村发展活力。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等行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多途径、多渠道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进一步推动达到一定规模的集体资源资产进场公开交易;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继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拓展农业设施物权登记范围,有效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抵押物、贷款难问题。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紧盯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任务,积极争先创优,确保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各项重点任务提质增效,为有效推进锦州市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nyncj.jz.gov.cn/info/1003/7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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