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第一批)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粤农农规〔2024〕1号)和我厅《关于开展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推荐评审等程序,现将2024年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第一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署名向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0-37288260
电子邮箱:nynct_njhc@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附件:2024年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第一批)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8日
相关附件:2024年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第一批).doc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40514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