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厅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赴我盟指导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和产权交易规范化试点等相关工作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4月17日-19日自治区农牧厅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郝琦纹一行三人,就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和产权交易规范化试点等工作赴我盟开展指导。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相关同志陪同指导。
工作组先后深入突泉县六户镇、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召开专题座谈会,与乡镇、村级干部围绕农牧民收入结构、农牧民外出务工情况、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详细访谈了解,对两地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等方面开展交流探讨,针对拓宽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加农牧民工资性收入等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工作组走访了突泉县六户农特产品加工创业产业园、乌兰浩特市草原三河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实地查看发展现状、联农带农情况,充分肯定了在带动农牧民增收、壮大村集体收入方面的作用。
工作组在科右前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召开座谈会,细致了解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询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签证、信息发布、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开展情况。工作组就做好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要求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体系,促进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工作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开展,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确保试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通过本次实地指导,自治区工作组对我盟肯定了我盟相关工作成效,同时要求各级农牧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59/592968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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