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学用贯通培育试点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有关要求,根据《关于遴选学用贯通培育试点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5月13日,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组织专家,对吉林省学用贯通培育试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确定长春市农民职业教育中心、长岭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吉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长岭县分校)为试点项目承接单位。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联系人:吕艳超,15243104545;邮箱:jlsngxpxk@163.com
吉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4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405/t20240514_8908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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