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24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市、县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安排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归还易地搬迁贷款本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对企业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全省661个村,省级补助9万元/村,市县补助9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要及时研究具体负担比例,落实好投入保障。
二、各地要按照《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和《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赣财扶〔2021〕12号)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江西省财政厅
2024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4/6/30/art_27781_4956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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