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办理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主管部门招标代理违规处罚;能提供符合招标采购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3.投标人具有专业的招标代理业务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招标及政府采购业务操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业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能够处理或沟通解决代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招标质疑的法规解释,提供专业化服务。
4.投标人在乌鲁木齐市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满足开标、评标会议的固定场所,以及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需要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培训证;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页;
6.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来独立承担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具有代表性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委托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分别不少于5项);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投标资料并密封1份;
注: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三、取费标准
实际取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报下浮率,提交单独密封在文件袋里两份报价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贾女士、李女士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99456996、13659966949
采购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行政楼1110室
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3日(工作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408/b2331364ecc9452bb07b32e8c04348d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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