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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海南省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及运营支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二轮)

时间:2024-08-27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海南省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及运营支撑服务工作,特公开比选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为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及运营支撑服务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海南省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及运营支撑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即365日)。

  三、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为31.4万元,报价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项目要求:供应商需熟悉防返贫监测相关政策,具备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数据清洗及数据分析服务经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二)服务内容:

  1.大数据仓库数据实时监测更新服务

  构建大数据对比模型,发现国家系统海南省数据与省系统关键数据的差异,通过预警功能提醒用户关注差异信息。通过大数据接口,及时根据国家系统数据库表的调整现况,做好大数据仓库更新与维护,及时做相应的适配工作。完善数据迭代敏感模型,及时将数据采集入库工作。

  2.对拟纳入监测对象与行业数据比对服务

  拟纳入监测对象在识别程序中需要为基层干部提供拟纳入监测对象行业部门掌握的信息,通过农业农村厅与行业部门对接的接口获取拟纳入监测对象人员资产信息,然后通过决策树等大数据分析算法,完成数据比对,人员归类。

  3.对全省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每季度收入信息分析研判

  通过对海南省防返贫监测信息平台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每季度收支数据进行数据治理,按照符合统计学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的计算口径,对全省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每季度收支数据有效采集进度统计、脱贫户收入分析、各市县收入增幅分析、脱贫户收入下降分析等内容。

  4.数据整理、推送

  在严格遵守海南省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指标体系框架及满足日常管理需求的前提下,高效响应数据提取、导出、整理等操作要求,确保相关数据和对应统计表的及时提供。除了日常统计数据,还要及时推送重要时点重要数据,如拟纳入监测对象识别流程异常预警数据、国家系统与省系统数据比对差异数据、国家系统脱贫户信息与省系统脱贫户标签比对差异数据等。

  5.疑似问题数据抽取

  对海南省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防返贫监测数据,针对必录项空缺、指标值异常、指标间逻辑关系异常、业务逻辑异常以及数据重复等问题进行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结合业务,总结归纳评估规则,利用技术手段筛选问题数据明细,以及相关统计及占比情况。    (1)编制新增和修改规则脚本;    (2)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优化疑似问题数据提取规则;    (3)按照确定的疑似问题数据提取规则,提取全省疑似问题数据明细;    (4)提供或完善问题数据核实修正技术指导口径解释,方便基层开展数据核实修正;    (5)汇总形成全省分规则的疑似问题数据统计表以及汇总形成市县分规则的疑似问题数据统计表。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项目经理须具有5年以上的软件开发工作经验并在服务期间保持工作稳定(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函原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委托工作人员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四)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五)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六)报价函;

  (七)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五年内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实施的类似项目案例,包含不限于数据质量评估、数据抽取服务、数据分析等数据咨询服务项目合同(如有)。

  八、评审标准

  (一)项目总体技术服务方案;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同类项目业绩;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九、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所有资质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密封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帮扶处(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楼9楼914室)。

  (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十、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65369242;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408/t20240825_3720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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