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开展2024年行业统计监测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7月下旬至8月中旬,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统计监测工作调研与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224号)的有关要求,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先后在临高县、澄迈县、屯昌县、琼海市、琼中县、东方市等6个市县开展2024年行业统计监测工作调研与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实地了解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及数据采集和备案情况。
核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工作制度、方案和原始数据存档等数据监测资料及进村入户的方式开展,核查组听取有关负责人对生猪生产情况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看县镇村等各级监测工作数据原始档案记录等,实地核实养殖场生猪生产和数据填报情况。同时,随机抽查走访了市县监测村、生猪养殖监测户、生猪规模场以及畜产品价格(交易量)监测点等。经与市县统计监测负责人交流后,省畜牧总站主要负责人指出,畜牧业统计监测工作一是要加强对监测场户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要深入学习2024年颁布的《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做好行业统计监测指标宣传工作,加强对统计人员及相关养殖场(户)的行业统计监测中各项指标的解释及培训;三是要做好畜禽粪无资源化利用、安全生产等畜牧业生产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及时对关键风险点位做出警示;四是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
通过畜牧业统计监测的数据核查和指导,将进一步提升统计监测工作水平,提高监测数据质量。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ywdt/zwdt/202408/t20240830_37235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