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农技人员培训省级骨干班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6号)精神,为加快培育一批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近期我厅将优选省级及以上培训机构承担农技人员培训省级骨干班项目,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1.培训对象与内容。培训对象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在职骨干人员,具体各班次培训对象与内容见省级骨干班项目情况表(附件1)。
2.培训时间。每个培训班培训时长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2024年12月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
3.培训经费。培训标准为3000元/人。
4.培训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3号)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选配师资,丰富办班形式,强化学风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加强与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错开农忙季节合理安排培训,做好培训台账等规范化管理。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开设基本账户,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开支票据。
2.具有良好培训基础。需为省级及以上培训机构,有固定办学办训场所,设施设备完善先进,师资团队健全稳定,教学方式方法多样,承担过往年农技人员培训项目且实施效果较好、学员满意度较高的机构优先。
3.无不良记录。近3年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培训等方面无违反相关规定或受到通报批评、惩戒处理等不良记录,在历年项目审计、巡视巡查、绩效考评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省级骨干班项目情况表,结合工作实际,选择1个或多个项目进行申报,于10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盖章报我厅,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省里将根据申报情况综合优选确定培训机构。
联系人:厅科技教育处祝亚云,025-86263804,邮箱:jssnyncrc@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816室。
2024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0/9/art_11977_113801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