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2个电子证照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部署安排,为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我部制定了《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产地检疫合格证》(C 0375–2024)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C 0376–2024),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10–59194524,njzxjyc@capq.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2410/t20241016_64644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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