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21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自治区“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发展渔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根据《“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总体稳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思路,积极调整补助资金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向,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各地渔业产业发展。
一、支持磴口县发展渔业现状
(一)资金、项目投入方面
2021-2023年间,我厅分别下达巴彦淖尔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732万元、740万元、622万元,由地方统筹支持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分配给磴口县的资金分别为28万元、39万元、80万元。2024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渔发〔2024〕126号)等文件,我厅专项下达磴口县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建设面积300亩。
(二)渔业基础设施设备方面
我厅已将增氧机、投饵机等渔业设备列入农机购置于应用补贴范围,可由生产主体积极向农机部门申请。
(三)鱼苗培育方面
我厅连续多年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渔业技术人员深入各地区水产原种场,认真做好优质亲鱼筛选、催产药物选择和配比,适时人工催产等人工繁育工作,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及时解决渔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推进育苗工作。据了解,磴口县新建陆基大棚1.5亩,建设高位池6个1300立方米,配套水循环系统、水温调控系统、水质检测系统等。2024年在磴口黄河鲤原种场已繁育黄河鲤夏花800万尾,培育鲢、鳙、鲫鱼等鱼种2300万尾,培育大规格鳜鱼鱼种10万尾。
(四)品牌建设方面
“河套黄河鲤鱼”地理标志品牌,已于2018年2月12日,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认证,准予登记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二、下一步工作
我区渔业发展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践行大食物观,多途径科学合理利用我区江河湖海宜渔水域,以巩固提升设施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发展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2025年将积极争取中央渔业项目,加快推进我区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渔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
我厅将积极开展涉渔项目、政策的宣传工作,不仅农牧部门要掌握,生产主体也要了解项目的基础条件、申报流程等;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涉渔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入库等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实施项目;组织各优质水产品积极申请绿色有机产品的认证,加强品牌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rdjy/202410/t20241028_259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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