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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2024—2025年度全省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时间:2024-10-29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冷水渔业振兴发展总体部署,落实好《黑龙江省加快冷水渔业振兴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加快推进全省冷水渔业振兴发展,提升优质水产品持续稳定供应能力,现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省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储备范围

  项目储备范围包括全省范围符合条件的涉渔主体和相关中省直单位。

  二、储备内容

  储备内容包括《若干政策措施》中,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提档升级补贴、冷水鱼养殖基地能力提升补贴、水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补贴、冷水鱼品牌建设奖补、冷水鱼省外销售补贴、创先争优奖励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增殖放流能力提升建设补贴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补贴等10个项目,全产业链发展企业可根据水产良种补贴、冷水鱼养殖基地能力提升补贴、水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补贴等3项内容进行组合实施,并按照单项政策标准予以补助。

  三、储备程序

  (一)主体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部门分别填写《2024、2025年渔业渔政储备项目申报书》(附件1),参照《渔业渔政项目储备条件要求》(附件2)相关内容,随附水域滩涂养殖证、集体水域承包合同、用地选址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证、取得相应称号文件等现有材料(其他材料可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供),并于10月31日前报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品牌建设和增殖放流能力提升项目储备需征得属地政府同意支持,并出具承诺函。中省直单位项目,参照相关要求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入库。

  (二)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负责项目审核遴选,分别填写《2024年度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附件3)、《2025年度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附件4)和《2024年度全省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情况调度表》(附件5),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把关确认后,于1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县级正式文件内容要按年度列明不同项目主体数量、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和申请补贴资金量等内容。

  (三)市级复核。市级农业农村局负责复核项目内容,并汇总填写全市年度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由市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把关确认后,于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市级文件内容要汇总全市项目储备情况,并按年度列明不同项目主体数量、总体建设内容、总投入资金和申请补贴资金量等内容。

  (四)项目实施。市县级和中省直单位根据省级拨付年度项目资金额度和后续印发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确定年度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储备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工作,并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内容,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认真组织项目遴选和储备,原则上项目支持单位需在年度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安排。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是省级分配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按照时限要求,分别完成2024和2025年度项目库储备报送工作。

  (二)严格把关,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参照《渔业渔政项目储备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主体资质、承担项目能力等内容,确保资金到位后,项目主体能够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坚决防止套补、骗补等问题发生。同时要按照应统尽统的原则,认真填报《2024年度全省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情况调度表》(附件5),与年度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一并报送。

  (三)强化引导,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年度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工作是有效落实《若干政策措施》,提升渔业基础设施装备水平,加快推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举办政策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和微信群、自媒体转发《若干政策措施》内容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充分解读,切实落实好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建立工作。

  

  联系人:韩  啸  张  鹏

  联系电话:15846510280  18003611304

  邮箱:hljsyyyz@126.com

  

  附件:1、2024—2025年度渔业渔政储备项目申报书(模板)

  2、渔业渔政项目储备条件要求

  3、2024年度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

  4、2025年度渔业渔政项目储备库

  5、2024年度全省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情况调度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423/202410/c00_317790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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