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关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部决定组织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遴选推介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重点任务,分级分类征集一批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各地因地制宜、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通过适当形式向各地推广,引导各地照着典型学、跟着先进干,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升。

  二、编写要求

  案例要总结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面上及各领域的经验做法,区分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脱贫和非脱贫、山区平原丘陵沿海等,提炼不同类型地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实践路径。综合类案例应结合本地区实际,

  突出准确把握“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机制和推进办法,在基层和群众探索实践基础上,总结提炼面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既体现省级层面的推进机制和创新做法,也反映市县乡村的基层探索和具体实践。单一主题案例要聚焦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立足于点、着眼于面,总结提炼因地制宜、务实管用、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和有效做法,为同类型地区破解突出共性问题找到解决方案。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启示等,可参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模板》(附件1)编写。案例应主题鲜明,内容真实,事例鲜活,数据详实。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同时选配电子照片3—4张(单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并附图片说明。

  三、报送要求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强化统筹协调,促进上下联动,认真做好案例遴选和材料汇总工作。每省择优推荐综合类案例1—2个、单一主题案例1—7个,并填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于2024年11月15日前以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件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推荐表的盖章扫描版及案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wgcdianxinganli@163.com。案例遴选推介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出现频繁填报数据材料等问题,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联系人:宋 杨 010-59191826

  

  

  附件:1.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模板

   2.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典型案例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410/t20241030_646530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