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储备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海洋发展局,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1号)、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管理的通知》(农产综函〔2024〕10号)要求,经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现组织开展我省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提前储备,以“预申报+后期完善”方式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年申报创建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储备指南》《广东省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请各地认真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工作,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1.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提前储备指南
2.广东省2025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储备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的通知附件(1-2).doc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514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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