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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9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11-0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民建内蒙古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提案(流水号518、435、353并入)》收悉,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该提案充分概括了乡村振兴战略下农牧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为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提出了深化产业融合、优化政府与市场合作、加速科技金融融合及完善利益分享机制的综合性建议,对推动乡村振兴具有指导意义。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产品一二三产业高效融合,促进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产品加工转化率方面

  一是政策支持。为深入推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补齐自治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短板,促进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我区由产量大区向产量强区转变。2024年2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利用工业化、市场化思维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提质增效,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粮、肉、奶、绒等百亿级以上产业,明确精深加工重点布局、支持方向和主要产品,大力发展预制菜及副产物精深加工。聚焦短板弱项,紧盯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支持重点主体和关键环节,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二是项目支持。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大农村牧区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扶持力度。2024年,我区成功获批8个农业产业强镇,截至目前,我区共有62个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累计争取财政资金6.2亿元用以支持壮大特色主导产业,补齐精深加工等短板。

  下一步,我厅将牵头起草关于支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流程,支持肉类加工企业发展,确保政策落地。

  (二)休闲农业方面

  自治区依托休闲农牧业及乡村优势资源,围绕乳业、肉牛、水稻、小麦、马铃薯、向日葵、葡萄等优势特色产业,形成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休闲农牧业融合发展体系,拓展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新功能,不断丰富休闲农牧业发展形式和内涵,实现产业发展和乡村旅游的双向提质升级。截至目前,全区已有休闲农业重点县6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58个,向全国推荐内蒙古自治区精品路线42条,并全部获得国家批准,共评选出30个内蒙古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2022年以前的5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直接获得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称号,从产业化项目资金中共拨付资金1600万元支持其发展休闲农牧业。

  今年按照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及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推荐察右前旗和额尔古纳市申报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推荐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等8个乡村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印发了《2024年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将产业化资金1600万元用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其中优先支持获得“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的村镇。结合我厅开展的“农推官”大赛,将各地的休闲农业在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下一步,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不再按照示范创建推进,以园区创建的方式创建自治区“美丽休闲乡村”。正在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美丽休闲乡村”评定和管理办法》。

  二、关于“发挥政府与市场分工协同效应,完善农牧产业振兴长效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持续深入实施《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2021-2025)》《内蒙古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1-2025)》,积极引进全国农牧业重点龙头企业落户内蒙古,构建盟市旗县乡镇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支持企业参与产业集群、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项目建设。

  今年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开展自治区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工作。印发《百园百企百店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遴选159家企业集聚要素、集中资源重点扶持。深入开展“开门纳谏”活动,通过向企业发送“一封信”和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收集256个存在困难问题和工作建议,根据企业详细需求,开展一对一帮扶。自治区财政厅与农牧厅还联合推出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龙头企业(牛羊)助保贷项目,出资2亿元通过免抵押、免担保和财政贴息等撬动银行信贷投放,助力肉牛肉羊农牧业龙头企业缓融资难题。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涉农政策项目,联合自治区发改委等7个厅局印发《农牧业“强企”推动产业发展政策项目清单》。截至目前,自治区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771家,其中国家级72家,自治区级699家,龙头企业牵头的自治区产业化联合体273家。在项目和企业带动下全区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85%,紧密型比例达到61%。

  下一步,持续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申报工作,按时完成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按要求开展国家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递补工作。通过开展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力争年内新增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30家以上。加快推动出台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措施,围绕7条农牧业重点产业链选育“链主”龙头企业,聚焦自治区12个百亿级以上农牧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持开展农畜产品及副产物精深加工,促进优质农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持续推进“开门纳谏”活动,积极搭建政金企服务平台,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三、关于“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支持,提升农牧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建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和产业集群建设工作,自2019年以来连续6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做出部署,明确提出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我厅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方案》,集中培育一批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为我区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做项目储备。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重点优势土特产全产业链培育实施方案(2023-2025年)》,锚定土特产育种研发、规模化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品牌培育,按照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全链条发展思路,依托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主体带动,推动土特产发展壮大。

  下一步,制定印发《关于2024年部分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资金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通知》,计划安排2500万元支持燕麦、苁蓉、锁阳、羊皮食品化、兴安盟鹿(麝)产业发展;1600万元支持休闲农牧业发展。

  四、关于“推动完善小农牧利益分享机制,推动农牧民收入增长,提升小农牧生产户与大市场的有效结合”的建议

  2017年以来,自治区农牧厅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进一步深化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担保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担保业务实施方案》。2019年以来,自治区农牧厅会同财政厅实施深化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融资担保贷款项目,为龙头企业、联合体以及被带动联结的主体提供提供融资担保,项目累计为龙头企业和联合体发放贷款3.52亿元。截至目前,我区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达到273家,农牧企利益联结比例稳定在85%,紧密型比例达到61%。

  2020年我厅为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发展实际,牵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从依托乡村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与带头人培育有序衔接;搭建创业平台,聚集优质培育资源;健全服务体系,提供高效创业服务;加强创业带头人培训,全面提升带头人素质四方面入手,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强用地保障及社会保障和人才支持。目前,我区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范例9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孵化实训基地)44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累计达到22人。组织全区12个盟市开展全国农村牧区创业园区(基地)监测调查工作,我区共统计上报80家园区(基地)数据。

  下一步,继续支持和鼓励各盟市培育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利益联结机制融资担保贷款,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有针对性创新金融产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指导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牧区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等。

  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rdjy/202410/t20241031_2599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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