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深圳市心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核换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公 告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年第56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MP)和《兽医诊断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现场检查及审核,深圳市心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丽健(广东)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符合兽药GMP要求和兽药生产许可条件,准予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1)。广州源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兽药生产许可变更条件,准予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2)。
现予公告。
附件:1.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2.兽药生产许可证变更目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
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
附件2
兽药生产许可证变更目录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581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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