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递补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4〕6号)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要求,我厅组织对83家第十一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监测。经各市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征求省农业产业化联席成员单位意见以及合法性审查后,淘汰并递补5家企业。递补企业名单为: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金弘安米业有限公司、六安市胜缘食品有限公司、金寨县大别山香源茶叶有限公司、安徽金隆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名单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联系电话:05516267217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ah.gov.cn/snzx/tzgg/57641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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