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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能随便拆你家房!这5个部门没资格,法律给你撑腰

时间:2025-12-24 来源: 乡村内参编辑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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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房子是农民一辈子的根基,可不少老乡都有过这种经历:村委会、街道办甚至开发商找上门,张口就说要拆房,还拿“有政策”“有权力”吓唬人。很多人不懂法,被吓得稀里糊涂就签了字,事后才追悔莫及。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必须把话说透:不是谁都有权拆农民的房!这5个部门压根没资格强拆,谁乱拆谁就是违法,严重的还得坐牢!

一、明确了!这5个部门无权强制拆房

很多人觉得“当官的就能拆房”“开发商有实力就能拆房”,其实都是误区。根据法律规定,以下5个部门或主体,根本没有强制拆除农民合法房屋的权力:

1. 村委会/居委会:这是基层自治组织,核心职责是服务村民、管理村务,压根没有执法权,更没资格强拆村民房屋;

2. 派出所:派出所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拆房不属于其职权范围,不能以任何名义参与强拆;

3. 开发商:开发商是市场主体,哪怕有拆迁项目合作,也只能和村民协商一致后拆迁,绝对不能单方面强拆;

4. 街道办:街道办虽有一定行政职能,但没有强制拆房的法定权限,不能绕过法定程序擅自拆房;

5. 城管:城管的执法范围主要是城市管理中的违法建设等,对于农村合法房屋,除非有法定授权和完整程序,否则无权强拆。

二、法律撑腰!强拆不是“权力”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法律都明确规定,强制拆除房屋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比如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公告、组织听证、达成补偿协议,只有在协商不成且经过法院裁定后,才能由法定机关实施强制拆除。

那些没经过任何合法程序,由上述5个部门擅自强拆房屋、强征土地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果在强拆过程中造成财物损失、人员受伤,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渎职罪等刑事犯罪,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之灾。

三、农民别慌!这样维权保住家园

遇到有人强拆或威胁拆房时,千万别慌也别硬扛:第一,坚决不签任何不合理的补偿协议,不给对方可乘之机;第二,及时收集证据,比如拍摄房屋现状、强拆人员的言行、相关书面通知等,留存好证据原件;第三,立即咨询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让违法者付出代价。

房子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乡村振兴更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把这些法律常识转给身边的老乡,别再被违法强拆忽悠了!你身边有遇到过类似的强拆威胁吗?关于维权还有啥疑问?欢迎评论区聊聊,一起为农民的合法权益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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