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第七批吉林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结果公示
为加快推进实施优势特色产业壮大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吉林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活动的通知》(吉农办园【2015】4号)要求,2020年12月8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行业专家组对申报第七批特产之乡评选认定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专家组根据各申报单位基地建设规模、产品认证、品牌建设及产业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认定和龙市八家子镇“吉林省桑黄之乡”、长白县马鹿沟镇为“吉林省玉木耳之乡”、靖宇县三道湖镇为“吉林省蓝莓之乡”、浑江区三道沟镇为“吉林省五味子之乡”、榆树市八号镇为“吉林省西红柿之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联系人:于金库 联系电话:0431-88906424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012/t20201211_7820946.html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