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230号(A类038号)提案的答复
(A类)
藏农厅办案字〔2020〕24号 签发人:高巴松
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230号(A类038号)提案的答复
朱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牧业规范化生产科技示范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们围绕畜产品稳产保供的第一要务,以畜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认真组织畜牧业生产,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下达牲畜良种补贴资金1.809亿元,实施奶牛品种改良49.1万头,推广种公羊7.8万只、牦牛种公牛2.2万头。牲畜良种覆盖率达到28%,有效提高了牲畜个体生产性能;二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实施,全区草原生态持续向好,天然草原产草量有较大提升,2019年天然草原产草量超过1亿吨,比2015年提高28%;三是2016年以来,落实肉牛肉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资金6735万元,对111个养殖小区进行完善;四是2016年以来,累计安排资金13.08亿元,实施人工种草与天然草场的改良建设项目111.28万亩;五是通过实施“牧繁农育”,牦牛短期育肥,已育肥出栏11万头牦牛,累计向市场提供1.26万吨牦牛肉。六是截至目前,已建立20家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您提出的建立牧业规范化生产科技示范点,确定示范点公关重点和工作内容等相关建议非常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按照《西藏自治区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藏羊藏猪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产组〔2020〕1号)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产组〔2020〕2号)精神,将进一步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良种推广、增加饲草供给、加强疫病防控、强化政策扶持、加大金融支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等措施,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
感谢您对我区农牧业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区农业农村厅畜牧水产处,0891-6345315。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30日
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bmdt/202012/t20201221_184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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