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9条人才新政!涉及落户、住房、补贴
近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肥就业创业的意见,从方便来肥落户、支持企业用工、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安居保障等9个方面细化措施,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条条 “真金白银”,干货满满,自2020年12月28日起执行。
意见指出,来我市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以在自有产权住宅房、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居住地公共(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将户口挂靠在亲戚(指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户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将档案就近转入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并由其提供就业帮扶和失业援助等服务。
意见提出,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扩大“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规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每年统筹提供3000个以上基层社会服务岗位。
意见要求,适度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资金规模,为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免资产抵押融资支持,最高可提供免息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后创业的优先给予发放创业服务券、创业贷款和入驻创业孵化园区等支持。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12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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