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建委解读“重点支持人员”购房政策
天津市住建委召开了房地产市场政策宣讲会。会上,房地产市场中心对天津市近年来出台的“重点支持人员”购房政策、新建商品房住房价格指导政策、工业厂房销售政策三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了解读,特别是对“重点支持人员”购房政策进行了重点讲解,指导天津各区加强“重点支持人员”购房政策运用,充分发挥该政策服务产业发展的优势,助力天津市产业经济发展,让来天津创业发展的外地人住有所居。
所谓“重点支持人员”购房,如2020年3月2日,天津发布的《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文件指出,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北京转移来津项目,其在职职工户籍迁入该市的,按照天津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其在职职工户籍暂未迁入该市且家庭在津无住房的,按照外地户籍居民购房套数政策执行,项目转移至天津市后,职工即可购房,但所购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
此外,会议还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吃透政策,加强宣传。要加强房地产市场政策研究,吃透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和窗口指导,实现“小切口、大效果”,确保区委区政府能够准确全面掌握政策规定。
二是要用好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要加强政策推广,通过点对点等方式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引导相关工作人员用好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要加强风险防范,履职尽责。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共同将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商品房项目降价、租赁企业“暴雷”等问题的关注,制定好相关问题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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