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关注

长江大保护如何贯彻落实? 重庆水利部门这样做

时间:2021-03-03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3月1日16时30分讯(首席记者 黄宇)今(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当天,重庆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视频会议,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进行再明确。

  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多头管理问题,长江保护法建立了长江流域协调机制下的各部门管理体制,各方职责界定更加科学严谨。

  从水利部门来看,长江保护法规定了河道和湖泊保护、流域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节约用水、河湖水系连通与修复、采砂管理等一系列重要工作,27条涉及水利部门职责条文中有15个条文直接指明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任务,依法治水、依法护江的目标更明确,责任更重大,任务更扎实。

  “保护好长江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作为水利人,我们要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增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该负责人表示。

  为做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今年,全市将严格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用水。全面落实市第2号总河长令部署,集中力量打好河道乱象歼灭战、岸线整治保卫战、河道采砂持久战。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快推进“智慧河长”建设,在长江及其支流开展示范河湖、幸福河湖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开展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水电绿色发展。建立健全川渝河流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实现污染共治、生态共建、资源共享,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103/t20210302_8953387.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资讯网 nmg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4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