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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时间:2021-03-03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围绕“稳量、提质、做强”发展思路,通过指导、扶持和服务,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在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稳定增长。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截至2020年8月31日,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103268家,比2019年末增长2.85%。恩施、黄冈、荆州3个市州农民合作社数量均超一万家,分别为13161家、11669家和10534家。农民合作社数量增长最快为潜江市,增长率超过5%。全省农户入社率超过50%,入社社员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收入高出约20%。全省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共1038家,其中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40家。2020年湖北省开展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共34个,其中国家级试点县(市、区)8个,分别是夷陵区、洪湖市、利川市、天门市、枣阳市、孝南区、沙洋县、阳新县。

  二是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要求,制定《湖北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在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品牌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划。截至2020年8月31日,湖北省34个整县推进试点县(市、区)农民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80%以上,80%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实行社务公开、依法进行盈余分配。

  三是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培育深入推进。2020年全面摸查了湖北省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创建情况及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减贫带贫能力情况,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扶持和服务。结果表明,截至2020年8月,全省4821家贫困村已成立农民合作社12243家,平均每个贫困村成立约2.54家农民合作社,带动贫困户21万户以上,每家农民合作社平均带动超过17户,贫困村实现农民合作社全覆盖。其中,全省507个深度贫困村共成立农民合作社1374家,平均每村2.71家。

  四是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制度不断完善。根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3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逐步完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和监测制度,力争尽快建立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创建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评选、监测机制,实现年度严格考核、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2019年对全省440家国家九部委联合认定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监测,并对监测不合格的示范社实行淘汰制,取消其国家级示范社称号,不再享受相应政策扶持。经审查,有20家农民合作社不合格,目前已将名单报农业农村部。

   

  

  附件:

湖北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迈上新台阶正文(可编辑).doc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nchzjj/202012/t20201222_30974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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