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等七项制度的通知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等七项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2.自治区农业行政复议程序规定
3.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4.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稽查管理办法
6.自治区农业项目主体责任管理办法
7.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稽查工作规程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新农办法〔2020〕117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等七项制度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012/2e950f2126c94a7088c2f6874b3743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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