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35家银行发现这四类问题
近日,上海对2020 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截至目前,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主要存在四类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据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了解,这四类问题分别是:贷款资金用途违规,部分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在房屋主体结构未封顶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个别贷款未能严格落实住宅封顶政策或商用房竣工验备要求;首付款来源核实不审慎,少量首付款资金来源为非自有资金;贷款资料收集不完整,部分贷款贷后环节存在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不足或印证力不强等情况。
针对以上自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银行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是对违规贷款进行收回或制定清收计划,对各项检查发现的信贷资金问题建台账、列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在信贷管理系统内设置用途风险提示,建立风险预警监控管理平台;三是加强客户准入管理,建立客户风险量化得分体系;四是就发现的典型问题在银行内部进行通报、案例警示与剖析,将自查整改贯穿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上海银保监局称,将持续跟进本次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监督辖内银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同时,上海银保监局正在着手结合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后续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促进上海地区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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