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农规发〔2021〕11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规〔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我省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引领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将我省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聚焦重点区域先行示范,认真抓好落实。
一、实施目标
到2025年,在品种培优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产品品质明显提升,品牌培育打造取得突破,产业质量效益持续提高。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初步建成,鉴定挖掘一批优异基因资源,规模化创制一批突破性新种质;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品种选育和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50个。坚持品牌强农战略,实施品牌引领和提升工程,力争打造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企业品牌200个、产品品牌300个。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数达到2000个。每年创建10个安全优质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在全省开展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品、人参4类产品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推动规模化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带证上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发掘优异种质资源,建设吉林省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心。完成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系统调查和抢救性收集任务,保存一批特色特有、珍贵珍稀、优质优异资源。对征集和抢救性收集的种质资源开展精准表型鉴定、高通量基因型鉴定、等位基因规模化发掘等深层次创新评价,创制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新种质和育种材料。开展第一次吉林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利用3年(2021-2023年)时间摸清我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群体数量、区域分布、保护利用、特征特性及遗传结构等状况,进行资源收集与保护,促进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选育高产优质突破性品种和地方特色品种,开展产量、抗病虫、优质、抗逆、高效等重要经济性状功能基因挖掘与精准修饰,创新生物育种关键技术,鼓励“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与国内外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种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围绕育种瓶颈,聚焦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重点培育“高产抗逆、适宜机收”的玉米、优质抗逆高产水稻、高产高油高蛋白大豆、高产早熟高油酸花生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高效、优质绿色突破性新品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按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要求,完善洮南10万亩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争取建设10万亩国家级水稻、5万亩区域性大豆和5万亩区域性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加强省级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燕麦等良种繁育基地和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农民正确购种,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二)加快推进品质提升。推广优良品种,重点推广“高产抗逆、适宜机收”的玉米、优质抗逆高产水稻、高产高油高蛋白大豆、高产早熟高油酸花生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高效、优质绿色突破性新品种。推广一批优质蔬菜、道地药材等品种。推广一批适销对路的名特优、高附加值等鱼类品种,充分发挥我省东部地区冷水资源和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虹鳟、金鳟、七彩鲑、林蛙等特色品种增养殖,在湖泊水库增养殖区,适度加大鳜鱼、翘嘴鲌、黄颡鱼、大银鱼、加州鲈等高附加值名优品种增养殖。集成推广技术模式,集成创新一批土壤改良培肥、节水灌溉、精准施药、配方施肥、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抓好示范引导,做好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技术指导等工作,努力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推进科学施肥持续深入开展。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强化科学施肥施药宣传培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净化农业产地环境,落实《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和《吉林省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方案》,巩固“十三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成果,2021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因地制宜落实各项安全利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制定完善黑土地保护实施方案,实施黑土地保护建设工程,加快治理修复,提高土壤地力。举办黑土地保护国际论坛。推广绿色投入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绿色投入品,加快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等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行病虫害综合防治、可持续治理。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加强科学安全施肥施药指导,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按照国家构建的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和品质评价方法标准,开展吉林农产品品质评价和产品分等分级,推动认证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实施。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按照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结合吉林省地方标准,建立一套适应我省生态特点和生产实际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每年制修订与全产业链配套的农业地方标准20项。开展13-15种农产品(玉米、水稻、大豆、花生、杂粮、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中药材、林蛙、水产品等)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每年争取创建1-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1-2个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先行示范带动。做好吉林道地药材种植相关工作,打造“吉药”整体道地药材形象,提升我省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水平。编制并下发《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确定4个推广示范县(市)10个品种,明确示范县建设目标和任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等规模农业经营户全部纳入名录系统管理,建立完整的县级家庭农场名录;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基本实现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服务;支持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推进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试点,总结积累经验,借鉴成功做法,持续开展创建,整体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进行示范社监测评定,开展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百强示范社”创建和推介活动,扩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认定和动态监测,培育一批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培育发展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生资配送、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全部或部分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提升农产品加工产业和食品产业竞争力,围绕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生猪、肉牛肉羊、禽蛋、乳品、人参(中药材)、梅花鹿、果蔬、林特等产业,着力打造十大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发展。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延长供应时间,保证产品质量。重点区域先行示范促动,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全域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打造一批示范典型。
(四)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培育知名品牌,实施品牌引领和提升工程,出台《吉林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培育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市场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吉林特色农产品品牌,基本形成具有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集群。建立健全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农业品牌体系。加强品牌管理,完善《吉林省农业品牌名录》,对全省农业品牌全面普查统计,按区域和行业定期发布品牌发展报告,为品牌企业发展提供大数据服务,分类施策、定向指导,推动农产品品牌层级和数量整体提升。指导各地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农产品体系,推动农业品牌规范有序发展。持续抓好“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和吉林“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宣传推介,扩大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开展2021年度“长白山人参”品牌申报评审和原料生产基地认证工作。促进品牌营销,深入挖掘我省农业品牌文化内涵,讲好吉林农业品牌故事,提升我省农业品牌形象和价值。谋划组织长春农博会,组织参加中国农交会和浙江宣传周等展会活动,加强“吉字号”品牌宣传推介与产销对接,提升“吉字号”品牌知名度。积极开展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应用国际标准,开展国际认证,提升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品质和市场信誉度。同时,组织我省优秀农业品牌参加各类国际知名展会,提高品牌影响力。
(五)持续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继续加强农药行政许可监管,农药生产企业严把质量关,做好产品检验。经营企业严把进货关,做好查验,强化台账记录。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指导。推行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建设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推行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管理,完成省与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对接后运行管理;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探索“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推进生产标准化、监管智慧化、特征标识化、产品身份化、主体诚信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继续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等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充分发挥已创建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严厉查处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使用及超标问题。完善生产主体名录,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增加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根据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有效跟进监督抽查和飞行检查。
(六)深入推进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按照“稳存量、优结构、增总量”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产品和区域结构,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发展。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做好绿色有机地标的展销推介和公益宣传,开展好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提升我省绿色食品、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影响力。强化农产品认证和监管。每年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两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每年抽检100个样品。加强宣传引导,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前景广阔的有机农产品。绿色有机地标产品的证后监管继续实施属地管理。积极推进质量追溯管理,组织申报主体完成平台注册和应用。严格执行审查程序标准,把好绿色有机地标质量审查关口。以地标保护项目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稳步推进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因地制宜推进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建设。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电子合格证及追溯码等信息化管理。指导生产主体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提升合格证含金量和信誉度。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入市索证制度,提高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协调指导组,细化《实施方案》,统筹项目资金,强化责任落实,有力推进工作。先行示范的重点区域所在县(市、区)应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小组,加强协调,聚合力量,推进落实。
(二)创新推进机制。要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要求和重点任务,逐项细化落实到重点区域。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完善考核制度,将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三)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好财政扶持政策,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养业良种繁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可结合实际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实施区域倾斜。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扩大信贷规模。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强化担保融资功能。
(四)强化科技支撑。支持科研单位与优势种子企业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一批突破性品种,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推进科企深度融合,建立龙头种业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指导县(市、区)成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专家顾问团,加强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
(五)强化法治保障。在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使用禁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强化宣传引导。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利用长春农博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各地及时总结、发现典型,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105/t20210519_8073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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