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通化县人参”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受理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通化县人参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通化县人参产业协会
拟保护地域范围:地域保护范围位置为:东南至石湖镇、果松镇(东经126°30’,北纬41°52’);西南至西江镇、大泉源乡(东经125°71’,北纬41°47’);西北至三棵榆树镇、富江乡(东经125°30’,北纬41°78’);东北至兴林镇、光华镇(东经126°14’,北纬42°06’)。具体涉及全县12个乡镇,114个行政村(详见附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向(受理公示部门)书面反应。
联系人:蓝新国
联系电话:0435-5227007
通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8日
注:受理公示部门指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105/t20210513_8066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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