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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时间:2021-05-25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通知》明确,通过2年时间,加快形成更为畅通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通知》聚焦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满足分区、分类经营和批零分离、人车分流要求。加快完善检验检测、产品溯源等设施设备,严把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关。开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推动实施电子结算,加强买卖双方经营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促进人、车、货可视化、数字化管理。

  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加快节能型冷藏设施应用。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推动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间有序衔接。

  加强产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增强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提高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利用率。

  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实施环境改造,完善分区布局,进一步增强检验检测、冷藏保鲜、产品追溯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完善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发展智慧农贸市场,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化管理等设备设施,对品种、价格、销售量等交易信息统一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

  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重点面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生鲜电商等各类农产品流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档,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

  据介绍,纳入支持范围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符合以下标准:位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的重要节点,东部地区年交易额不低于150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100万吨、至少辐射周边5个省份;中西部省份年交易额不低于80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50万吨、至少辐射周边3个省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105/t20210521_5599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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