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人选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1〕20号)要求,全疆各地州开展推荐申报工作。5月27日上午农业农村厅召开了专题评审会,对全疆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业务突出、专业分类、兼顾区领域的原则,评选出3名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日至8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直接到驻厅纪检监察组、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以便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
受理举报部门:厅机关纪委、厅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991-2886853、288220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 邮编:830049
附件:2021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初审推荐对象先进事迹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1年6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6/c0e0b0bff5104eea825031064f93579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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