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共农安县纪委王开远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农安县杨树林乡和东林村干部联合坑农,多年拒付工程款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我叫于福成(身份证号220122196211135012)。因农安县杨树林乡政府和东林村委会故意拖欠我几百万元修路工程款多年,无处申告,今以公开信的形式向您求助。
2009年5月份,张福臣(于福成是合伙人)与东林村时任书记任传利通过口头协议,约定张福臣负责承包东林村12公里水泥路工程,这一事实可以通过查阅时任副乡长田国林给县交通局出具的赊购水泥‘证明’、‘中标通知书’、东林村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等等文字资料加以证明。当时约定工程造价为每公里48万元,结算方式为上级财政每公里补助12.6万元,其余用本村树木和土地作价(树木作价每立方米240元,28垧集体土地耕种30年)。
道路施工期间,在我们(指张福臣和于福成,以下同)已投入150余万元的基础上,时任东林村支部书记邢立国竟然让我们再交206万元修路保证金,还把原先约定的树木每立方米240元,抬高到每立方米490元。他还说:你们别想修,堵死你们。后来我们听说,邢立国这样做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想和新来的党委书记曹玉田另找个施工队修,好从中洗钱;另一个是为了保住他自己亲朋好友的地从中渔利。
当工程已修完三分之二的工程量时,村里和乡里单方违约,突然强行命令我们停止施工。他们将余下的三分之一工程以极高的价格(每公里57万元,比给我们的价格每公里高出了9万元!)转包给了长春市交通局杜处长推荐的张诚(张诚又转包给了蔡志富)。对我们已修完工程的几百万元工程款却置之不理,以各种理由,百般抵赖,这是为什么?
为此我们专门找到时任乡党委书记曹玉田,他说:东林村没有钱修路,所以我找到了长春市交通局杜处长,请他多拨点钱,但施工队必须是他的,每公里必须给57万元。除了东林村1万多立方米树外,其余资金由杜处长从国补资金解决。他还问我们:你们能拨来款吗?
后来杜处长带着副处长和乡道所所长王大春来到乡政府,当着我们和乡党委全体人员的面和曹玉田对质,结果曹玉田跑掉了!杜处长还给我们写了一份不会多拨一分钱的保证书!
这其中缘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也搞不明白。乡里村里按时、按照高价如数拨给了张诚工程款,但我们的工程款却一直被故意拖欠至今!我们就想知道:乡政府、村委会为什么要拖欠我们的工程款?我们的工程款到哪里去了?
由于修路工程当时约定的是全额垫款,而我们自有资金不足,我们是通过贷款和借款的方式修路的,政府拖欠工程款不给我们,这是要把我们往绝路上逼啊!希望有关领导能够调查此事,救助我们,给我们留一条生路吧!
于福成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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