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修订了《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7月17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xumuban@163.com,
2.传真:021-63557990;
3.通讯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大沽路100号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2008室,邮政编码:20003;
4.联系人及电话:谢怀东,021-23113067。
附件:1.《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gsgg/20210708/733e598a030744fbb2c3d27d0d5d8e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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