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牢粮食安全责任 全面推进辽宁乡村振兴
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5291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468亿斤以上,肉类产品产量达到380万吨。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新建美丽宜居村1000个。日前,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明确了上述任务目标。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我省明确,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心的转移,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摆脱贫困的县,脱贫摘帽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原1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确定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支持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之一,我省明确要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努力成为有余粮省份。健全产粮大县支持政策体系,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让种粮有合理收益。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今年新建10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全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今年新编制完成1000个村的村庄规划,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3500公里,同时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推进燃气下乡。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稳慎推进,以改造提升为主实施“厕所革命”。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处理,打造一批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今年95%以上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户厕等运维管护机制。
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支持和引导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强化财政、金融机构、土地、人才等发展要素投入保障,支持乡村振兴。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统筹农村其他改革。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深入贯彻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考核评价。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ywgl/xczx/202107/t20210709_4215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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