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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框架协议》在省农业农村厅签字生效

时间:2021-07-14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4月9日上午,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发展质量,帮助农民卖得好、挣得多,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潘东波同志在致辞中表示,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注册数量、出资规模都要较大增长,但合作社发展质量不高、规范性差、“小、散、弱”问题比较突出。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组织起来,与邮政集团等国有大企业进行对接,因地制宜,因社、因客户而设定对接模式,提高对接精准度、针对性,切实帮助合作社补短板、强能力。从实践看,2018年开始,省厅与邮政集团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阶段,我们将以双方合作为契机,发挥邮政“国家队”品牌优势,利用邮政在电商营销、快递物流、综合金融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加快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厅将从政策引导、政策补贴等方面支持辽宁邮政服务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双方要密切对接、共同工作,发挥好惠农专班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抓实典型示范建设,共同促进协议落地见效,助力推动全省乡村振兴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签约仪式由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于靖媛同志主持。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计财处、农村改革处、种植业管理处、市场与信息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渠道平台部、集邮与文化传媒部、金融业务部、市场营销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共20人见证了双方签约。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智泉女士在致辞中表示,辽宁邮政将在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扎实推进双方合作项目落地。各级邮政企业要认真落实省分公司惠农工作要求,以政企联合推进为基础,以全面推广惠农服务平台为支撑,发挥商流、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独特优势,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着力帮助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链上下游客户以及个体农户,解决融资难、销售难、流通难“三难”问题,加快提升邮政助农服务能力,为推动辽宁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ywgl/nykj/202107/t20210709_4215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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