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富,幸福美满日子甜
“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
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20元,居全国第11位,较2019年提升1位;同比增长7.8%,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居中部第1位。“位次持续前移、增速高于全国,在中部地区腰包‘鼓起来’速度最快。”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这样总结去年农民增收成绩单。
成绩来之不易。2020年我省遭遇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重的洪涝灾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外出务工均受到很大程度冲击。这种情况下,省委、省政府持续加大“六稳”力度,层层落实“六保”要求,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不断加强政策扶持,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农民增收才取得了这样的显著成绩。
小康有没有得以实现,关键要看农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农民的钱袋子越来越鼓。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8元,这个数字比1978年的113.3元增长111.6倍。2018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996元,与2012年相比年均增长10.2%,比全国高0.5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居全国位次由第20位前移至第14位。
如果着眼“十三五”这个时间跨度,农民增收更是驶入快车道。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表示,整个“十三五”期间,是安徽农民获得感最强的时期。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呈现这么几个特点:收入越来越高、5年的增幅均居中部第一、位次提升幅度居全国首位,且城乡差距越来越小。
总量持续扩大。全省农民收入由2015年的10821元增加到2020年的16620元,5年增加5799元,每年跨过一个千元台阶,且与全国差距不断缩小,由2016年相差643元减少到2020年511元,农民收入增速连年高于全国。2016年到2020年,我省农民收入增幅分别为9.1%、8.3%、8.9%、10.1%、7.8%,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年均增幅8.96%,比全国高0.52个百分点,5年增幅均居中部第一。
在全国省市之间位次不断前移。从2015年到2020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全国第18位上升到第11位,先后超过河南、黑龙江、海南、吉林、湖南、河北、湖北等省,连续5年进位,提升幅度居全国首位;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民收入增速连续5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6年的2.49:1下降到2020年的2.37:1,且明显低于全国的2.56:1。
这样的“成绩单”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农村发展成果丰硕,成色十足。省农业农村厅负责人表示,这主要得益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不懈,紧抓不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效益。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了农业附加值,促进了农民就业。加快实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拓宽增收渠道,农民财产性收入显著增长。这些都为我省农民收入争先进位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努力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力争我省农民收入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rdzt/nyfp/gzdt/55751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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